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贵阳市结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落实人防工程日常管护责任,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决定自2024年11月18日起,对全市平时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进行集中统一登记办理。
一、登记范围
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含三县一市、各开发区)2024年11月18日前已竣工备案或已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及超过两年登记时限的人防工程,各使用单位应依法办理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二、登记事项
使用单位需登记人防工程名称、地址、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等信息,详情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办理登记表》。表格从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http://rfb.guiyang.gov.cn下载。
三、登记方式
方式一:网上登记办理。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如实填写《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办理登记表》,同时将使用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信息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gysrfglfwzx@163.com。
方式二:现场办理。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办理登记表》、原《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贵阳市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地址:北新区路100号,电话:86709392,现场办理仅工作日)
四、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将于2024年12月21日起对登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请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登记工作。如无故不进行登记的,我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平时使用证办理登记表.xlsx
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