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防工程质量保证金缴款单位:
为有序组织开展人防工程质保金清退工作,我办拟将历年符合退还条件但还尚未办理的人防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退还工作纳入2026度财政预算统一安排。为确保预算资金精准、高效使用、请涉及各质保金缴纳单位按要求及时申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人防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办理完成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手续,质量保证金尚未退还的项目,均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主体
向原贵州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贵阳分站缴纳人防工程质保金的缴款单位。
三、申请时限及材料
人防工程质保金缴款单位,请于2025年9月1日前向贵阳市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递交清退人防工程质保金申请,并附以下资料:
1.清退人防工程质保金申请书一式三份;
2.人防工程质保金原缴款收据复印件三份及收款收据一份(开票单位:贵阳市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办理完毕的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原则上按照2025年收集的各人防工程质保金缴款单位总金额作为2026年度清退人防工程质保金经费预算,按照人防工程质保金缴款单位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清退工作,财政预算经费不足则顺延至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逐年清退,已提交申请的以后不再重复提交。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张劲松,联系电话:085186824138)